這夢長且記不清次序。
開頭是在看像男子韓團表演的戲劇,劇情是悲傷的,其中一位讓我覺得他哭的表演太誇張了,但似乎又可以被他感染情緒。中略......。我看見一具骷髏,他是有意識的,試著跟兩個巧遇的人說話,但有陰間的事物要來捕捉他,但骷髏很樂觀的把他們罵跑了。然後我的意識成為了那具骷髏,才罵跑了陰間的事物,轉過頭來要找剛才的兩個人,他們都不見了。我於是很悲傷的在黑暗的空間中奔跑著尋找他們,跑了一陣子,瞥見一間有燈光的房間,進去發現是一位醫生安然的坐在裡頭。我於是豁然開朗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是一種療程或測試,我便醒來了,醒來後夢中那種被拋棄的悲傷感依舊很強烈。
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20161230 黑板上的兩件聖物
與一群學生在教室上課,有一點點在害怕什麼的感覺,突然靠近黑板的兩盞小吊燈爆炸了,大家驚嚇得到處亂竄,雖然沒有看到什麼令人可怕的東西,看見大家跑,還是跟著跑進一扇小門,我問了問跑進裡面的人,有看到什麼東西嗎?(會這麼問是因為之前就在擔心了)大家都說沒有,我於是覺得大家大驚小怪,又安心地走了出去。
突然看見黑板有兩塊滿大的突起,我用了什麼東西去戳了一下,突起處便破裂了,裡面是一本華麗的書,叫「王者說焚」(這個當下總覺得「亡者說墳」更合理),是個聖物,隸屬於我夢中的一人,他有奇特的能力。我有瞄到書中一點內容,是充滿神秘色彩的書,看見了一幅插圖,解釋這個世界的結構是柱狀的。
一旁的另一個聖物在空中,已經有人堆成人牆想爬上去拿,但聖物也自己飛過來那個超能者身旁,那是一本小冊子。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20161216 過起角色生活的演員
兩天前的夢。
我在夢中看著一女子演戲,距離相當近,那個角色生病了(還隱約閃現中島美嘉的形象)。但女子其實是過著該角色的人生,不是在演戲(他其實只要演就好了,但不自覺/不自禁地過起了該角色的生活)。然後場景一轉,我似乎變成了該角色,生了什麼病。
這個夢真是一個很強烈的啟示。
我在夢中看著一女子演戲,距離相當近,那個角色生病了(還隱約閃現中島美嘉的形象)。但女子其實是過著該角色的人生,不是在演戲(他其實只要演就好了,但不自覺/不自禁地過起了該角色的生活)。然後場景一轉,我似乎變成了該角色,生了什麼病。
這個夢真是一個很強烈的啟示。
2016年12月4日 星期日
20161205 去威尼斯,又和彭于晏旅行
我和小八、Miyuki及橘子走在一陌生的地方,我問道:「我們現在是在威尼斯嗎?」他們其中一人有人回答我:「對啊。」然後其中兩人轉彎了,我和另一人直直往前走,眼前出現奇幻的美景,有一棟很高的大樓聳立於清透的水中,那水透明到可以看見其下是其他彎倒的大樓,沿著彎倒的大樓似乎可以走到那棟聳立水中的大樓,那大樓還有許多開口,有許多舞者在其中跳舞,有一種奇幻又歡愉的氛圍。
另一個夢是我似乎和彭于晏一起旅行,我有點喜歡他,旅行到一個階段,他因為還有工作得先離開,還跟我借了點錢,我覺得他的態度有點不誠懇,感覺這錢他是不會還的,但因為我喜歡他,還是借給他了。
我應該是作了夢中夢,因為我記得我在夢中曾跟人提到:我做了個夢,夢中我跟彭于晏去旅行,但不確定地點究竟是檀香山還是別的哪裡。
另一個夢是我似乎和彭于晏一起旅行,我有點喜歡他,旅行到一個階段,他因為還有工作得先離開,還跟我借了點錢,我覺得他的態度有點不誠懇,感覺這錢他是不會還的,但因為我喜歡他,還是借給他了。
我應該是作了夢中夢,因為我記得我在夢中曾跟人提到:我做了個夢,夢中我跟彭于晏去旅行,但不確定地點究竟是檀香山還是別的哪裡。
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20161201 火洗衣服
夢中我在用洗衣機洗衣服,並試著用打火機點燃一些洗衣槽中已經濕掉的紙張,大多因為潮溼只燒了一下便滅掉了。點了許多張後,發現自衣服下層冒出了火焰,我趕緊起動洗衣機出水,並把衣服從底層往上翻以滅火,看見火滅掉了,便安心的蓋上洗衣機讓它開始洗。(在夢中有要點火才能把衣服洗乾淨的感覺)
後來視點落在一個男子身上(是一位夜市小販),他說他只賣了一百多盒洗衣粉,而我足足賣了六百多盒。(那似乎與前述事件有關)
後來視點落在一個男子身上(是一位夜市小販),他說他只賣了一百多盒洗衣粉,而我足足賣了六百多盒。(那似乎與前述事件有關)
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
20161106 交通意外被凶狠的男子追趕,
我與florence與一男子共乘一車,由男子駕駛,他們坐前座,而我在後座。途中與一對向的車另擦撞,對方是個長得很兇狠的男子,氣勢驚人,但他下車後竟然拿了一疊錢給我們,我們車上的男子也拿了一疊錢給對方,我本以為事情就這麼解決了,但男子竟然擅自開啟我們車後面的們,我感覺到一種危機感,於是就從小巷子跑掉,到一處地下的荒廢屋子。
沒想到對方也追進了這棟建築物,但他沒發現我,我趁著他上樓時跑了出去,邊跑邊決定要報警,打給警局後,對方竟說這裡不受理報案,我需要先報案他們才受理報案,我很生氣地告訴對方這是很奇怪的邏輯,但後來想想也許因為我是上網報案的關係,也許是要打電話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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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許是代表我的生活方向,而操縱權不在我手上(非我駕駛);與我擦撞的男子便是工作的化身了,它凶狠,與我想要生活的正面衝突,而且讓我感覺試圖入侵我的生活方向(開車門),即便我能從它手中得到錢,我還是想逃,逃了它還是找得到我(是的,沒工作怎麼有錢過活呢?最後還是逃不過工作這件事)。警局是現實生活中能夠解決惡的問題的機構,可以說是解決問題的至高標準,但被工作剝奪自由這件事無關於正義,難怪警局不受理了,對此我想我是充滿憤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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