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I love Robert Pattinson



雖然Robert Pattinson瘦高、膚色白皙的外表完全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是看《暮光之城》時並沒有特別迷上他,大概那個吸血鬼的角色不夠有個性,沒迷倒我,倒是我姐非常喜歡他。

《Remember me》上映那陣子看過一則關於他的新聞,說他的性格跟片中角色頗類似,喜歡音樂,對事物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云云,總之大概就是別人口中的怪咖。對他就生出一點好奇心,當時還沒看過《R》片。

最近看了《R》片之後就迷上他了,片裡那個浸染文學與哲學而擅長獨立思考的憂鬱青年非常迷人,這樣的人都是與世界牴觸的,如此一般與世間格格不入的姿態完全把我迷倒了。(一方面他的外表本來就是我喜歡的型。)

接著又看了《Little ashes》,從他接演的片子大概就可以看出他不是個平凡無趣的偶像(演Lorca的演員也很迷人)。除了“I love Robert Pattinson”以外,真的沒有什麼好再多說了。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以前去過的租書店

蘇偉貞在《租書店的女兒》裡提到幼時她家曾開租書店維生,讓我想起念國小時,常跟著我姊去附近的租書店去,多讓人懷念。

租書店老闆面相福態,像極了洪金寶,我們就都叫他洪金寶。坐鎮書店的主要是洪老闆,偶爾女兒會代打上場,但次數不多,對她的長相印象模糊。洪老闆豪邁,碰見不工整的零頭金額索性大手一揮,不收零頭,大概懶得找錢。那時的傳統租書店不如現在的連鎖店書店進步(還得壓身分證作保。)沒有電腦掃描條碼,全靠手寫登記出借書目。洪老闆用水性原子筆,像作畫一樣登記書碼。

踏進店裡,舊書的霉味便撲鼻而來,燈光總是不足,中央大魚缸的燈管靜靜發出藍光的樣子就特別容易被記住,是洪老闆書店特有的印象。我姊借什麼,我就跟著看什麼,那時候我姐嗜讀言情小說,跟著讀了不少。啟蒙我閱讀興趣的不是什麼文學鉅作,正是某種意味來說很精采的言情小說。記得他特別喜歡葉小嵐的作品。

在學校沒什麼朋友,為打發時間,有回把借來的書帶到學校讀,老師注意到我在讀言情小說。說:你讀這個太早了。當時覺得好像是做了什麼壞事一樣,很覺得丟臉。

過個幾年,家附近開始出現明亮寬敞的連鎖租書店,便不太去洪老闆的書店了。再隔個壹兩年,看見洪老闆的書店總是鐵門半關,再來店面變成了住家,大了點後瞭解傳統的潰敗是資本主義入侵的必然結果。洪老闆坐在桌子後,臉上反射著魚缸藍光登記書碼的樣子,不很有發達資本主義時代的抒情詩人的樣子嗎?

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Don't remember me.



1.
那天買臭豆腐時,抬頭看天空,正好一片夾在大樓間的餘暉晚霞映入眼簾,突然感受到至少生活基本平凡進行的至福感,久違的體驗。

ㄧ瞬間裡,在週遭生活圈裡顯得突兀的孤獨、好不容易碰見一個心靈相通的人卻被拒於千里之外的傷感,似乎都不算什麼了。即便只是一瞬間,知道自己還有能力感受最基本而時常被忽略、不被感應的生存幸福,多僥倖。

2.
看完《記得我》,大概要沉默個三天以上。(剛看完,現在正是處於這種狀態)與世間格格不入的美好怪咖看見片中Robert Pattinson的那個角色,大概都忍不住要把自己投射到那個角色身上去吧。雖然顯得有點自溺。

In case of asteroid。是對我的私語。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像宇宙的房間



多希望能擁有自己的房間,一間拉上窗簾就沒入完全黑暗的房間,好製造一個虛幻飄邈、一如想像中宇宙或是深海的寧靜空間。也許利用夜光塗料自己做幾個光環行星(也許二至三個),掛起來,另外做一個月亮,偶爾與行星替換。可以的話將整間房間漆成星夜,當我關上燈,夜空於焉誕生。

最近幾次到觀星基地去都沒看到星星,即使一整片的夜空還是有療癒的作用,如果有星星或是月亮就更美了。記得有一次放學跟高中同學搭公車,外頭正好圓月高掛,沿途看月亮看得入迷,同學說我像中邪了。夜晚的天上事物有種難以說明的魅力,好幾次在學校被同學問你盯著天上在看什麼?我都不好意思回答。

上次在ringo家,關燈後他打開星星投影燈,播放我們都很喜歡的《will》,場面非常夢幻。( 昨天我也在網拍買了一組 )我也有自己專屬於這種場面的夢幻歌單,虛幻飄邈之極,百聽不厭。

最理想的方式我想是跟朋友合租一層,有共用的客廳,想要安靜獨處時便回到自己夢幻的宇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