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

喜歡的

逃生梯旁有扇窗,我總是倒完茶水後站在一旁看窗外遠景,順便讓長時間追蹤著書頁上密密麻麻文字雙眼的疲憊得以鬆弛。我一直很喜歡注視天空,不同的時刻有不同的樣貌,有各異其趣的力量。

昨天下午的天空是典型夏日午後的樣子。沉重綿密的烏雲自彼方朝城市壓來,從下往上看,像隻巨獸的腳掌試圖踏進城市。城市在下,和巨獸的腳掌之間尚隔著一段遠方晴空,白色曦光。這樣的景觀引起的感官刺激非常強烈,將要毀滅的不安感。如果將這畫面拍成照,裡頭便含有羅蘭巴特所謂的另一種刺點。


事物一旦超出尋常的範疇便會生出異於典型的另類美感。美的感受是主觀的,有些人僅對此覺得怪誕。我自己蠻喜歡這種另類美,也高興自己能夠感受到這種異於標準的美,不受限於標準,便有更多體驗不同種類美的可能。

比方現在歐美為提倡健康,秀場上拒絕過瘦的模特兒。模特兒瘦是必備條件,這較符合現代的審美觀標準,我也覺得瘦比胖好看。

瘦過了頭的模特兒被認為有害健康,看起來也不舒服。不過這樣過瘦的模特兒,其實看久了就有一種另類的美,有股奇異的味道。對我來說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喜不喜歡只是個人喜好的問題罷了。

圖:Lewis H .Hine 療養院智障病人 1924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示範

時常在報刊雜誌上看到藝人背(或說是拿)著高級品牌的包,穿著高級品牌新裝拍照,旁邊會有這麼一行字:OOO示範X牌新裝。

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示範」是這麼定義的:將可供大家學習的方法和典範加以說明及表現。

這裡的示範,大概指的是穿衣人藉肢體語言表現出品牌精神,或該有的穿衣個性、態度。不過鮮少藝人能夠真的做到「示範」,頂多就是穿著衣服拍拍照,畢竟不是模特兒,隔行如隔山。

示範這個詞聽起來很厲害,但我總想,當大家買了相同的東西,還要被教導以某種雷同的態度穿衣,豈不是太無趣了。這是時尚的好,也是時尚之壞。好在好品味者透過品牌符號證實自己卓越的品味優越感;壞在品味再壞的人也了解這種暗藏於品牌符號之下的優越感密碼而追隨。

於是好品味者壞品味者都使用同樣的東西,無趣至極。比起紐約慾望城市般的標準高級時尚感,我自己比較喜歡倫敦街頭式的各式風格靈活運用的有趣穿衣方式。一方面也因為學生消費不起時尚,我又特別偏愛英倫情懷,不論音樂、電影、穿著。( 五月份的聯合文學刊頭主題正是LONDON CALLING;倫敦正在召喚。主題囊括時尚、建築、音樂、美學。纖仙阿蹦小安快去翻吧!!)

穿衣其實就是個性的具象化,沒有自己的個性就顯得無聊。不過再怎麼說,「示範」這個字實在不討喜,把自己當成典範,還真敢說。


圖片來自The Sartorialist

2009年5月10日 星期日

路人來唱歌

有時候用youtube搜尋一些喜歡的歌曲,除了原唱外,也會有路人或業餘樂團的翻唱,或是男歌女唱、女歌男唱,還滿有趣的。貼一些我喜歡的。


Once原聲帶裡的《If you want me》,這首歌我非常喜歡,仿照Marketa Irglova and Glen Hansard的演唱模式,好看好聽的組合,旁邊的男生很帥。



一樣是《If you want me》,這組的編曲比較豐富,加入了手鼓和長笛。



這個男生彈唱Oasis的《Stop crying your heart out》有些轉音滿好聽的,有些花腔可以再簡單一點。



翻唱Pink floyd《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很用心的跟原本的MV混剪在一起,看旁邊資訊,這個團叫Dark Crystal。



日本樂團GENERAL HEAD MOUNTAIN翻唱林檎大人的《罪與罰》,男聲版挺有趣的。


不知名的日本團翻唱《罪與罰》,不知為什麼穿著醫生和護士服,讓人想到《本能》MV。

2009年5月7日 星期四

雙陳記雙城記雙沉記

雙陳記

我們只要跟別人一樣,就能得到輕微的解脫,如果還有一點點熱情,我們該不該盲從

雙陳記歌詞裡最讓我眼睛一亮的段落。如果把這個問題拿來問我,我絕對會毫不猶豫的說:當然不該。我以為自己最值得驕傲的部分就在於,不害怕與這個世界抵觸。

公主拋出這個問句,無疑就是要人思考。而無論如何,慶幸我還是有“愛人愛到紅了眼睛”那種熱情。


雙城記

幾乎不再有機會到夏的城鎮,溪的那岸不是我平常出沒的地帶,在認識夏之前,我到溪那岸的次數屈指可數。看似一條溪將我倆擔擱在兩個城鎮,我卻深知即使沒有那條溪,我們依舊各身據一城,我城凝視他城,他城背對我城。

那座過溪之橋,現在看來簡直像奈何橋,回頭度橋,是了無悔憾的彼岸。


雙沉記

夏離去後,心境歷經百般轉折,終來到一處平靜之地,僅僅感謝曾經當下的一切的美好。

得知兩個朋友雙雙在愛情裡沉寂。萬物總是以循環的方式行進,沉寂的遲早會再閃現,我僅能給予祝福一如《美錯》歌詞。所有好壞的加總,總是不及曾有的美善:)


讓我感情用事 理智無補於事
至少我就這樣開心過一陣子
不管他是真的你是假的誰是目的地

能自以為是也是個恩賜

不是來的太快 就是來的太遲
美麗的錯誤往往最接近真實
儘管昏迷有時夢醒有時不堅持
人生最大的快樂也不過如是
所謂醉生夢死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文青不文青

之前常在一些部落格上看到有人玩文青問卷,有在看部落格的人應該多少都看過。大部分玩這個問卷的格主幾乎都用幽默的口否認自己是文青,大概是不想被歸類成某種典型(或是文青總讓人覺得有點彆扭),像公主在英文版雙陳記《A tale of two cities》填的詞:Try not to be one of kind.

那個問卷的問題我大概瀏覽過,我想我至少符合其中列出的一半條件,喜歡閱讀( 問卷裡特別指出村上春樹 ),關注社會議題,看(聽)沒那麼pop的電影、音樂,戴黑框眼鏡,頂著歐美式的高層次髮型(不過我上個月剛換髮型,從披頭四變成妻夫木聰頭),典型的文青形象。若說我是文青,我大概不會特別排斥。

畢竟那只是建構起身分的各種符號之一,我的本質不因此有所改變,關於自己的樣貌,始終心中有譜。像伍佰喜歡村上春樹,甚至寫了一首挪威的森林,又喜歡攝影,也是文藝青年;同時卻又是搖滾的台客,他不因為被說是文青骨子裡台客的血液就被消滅,不因為被說是台客而文青的部份就不見,怎麼說他,他就是他那個樣子,別人的說法並不影響他本身。

姑且不論這些,我週遭的文藝青年(如果不喜歡被叫文青的還請原諒),至少有關切社會議題的熱血,人權問題、西藏自由、樂生療養院、三鷹部落、公平貿易等等…..太多太多。這類議題有許多人壓根沒聽過,畢竟電視新聞不太會出現這類議題(即使有也是一閃即逝)。這些問題都是需要有人關切和注目,即便我們不見得有巨大而確切的力量,總有些小事情是可以從自身做起的。

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不洗衣服

之前看到新聞說王若琳不喜歡洗衣服,這才發現原來也有人跟我一樣,這件事情其實不太好意思在別人面前提起,大概會被認為太髒了什麼的。

不喜歡洗衣服不是指討厭作洗衣服這個動作,而是不喜歡衣服被拿去洗。

我選擇衣服時幾乎先以顏色為首選,顏色對了再看風格或版型喜歡與否,多數我的衣服都是素面沒有任何圖案,頂多有簡單的線條或幾何圖形。搭衣服的時侯主要靠顏色的組合、版型或風格作變化,衣服的顏色對我來說就顯得很重要。像Yeah Yeah Yeahs的主唱 Karen O穿衣的那種大膽配色風格,我覺得非常夏趴。

我喜歡飽和的顏色,這類顏色的衣物不少。顏色飽和的衣物我特別不喜歡洗,一經水洗,顏色往往就掉了一層,那種卡在中間的顏色會讓衣服看起來顯得下流,除非領子或袖口有明顯髒污才洗。

為了盡量不讓衣服變髒,即使是夏天,依舊堅持穿任何衣服裡頭都要墊一件白T。這有兩點好處,一來可以讓自己看起來不過瘦,二來隔絕皮膚產生的汗水直接被穿在外面的衣服吸收,洗衣服時只要洗裡面穿的白T就好,就沒有掉色的問題。

報導裡有一句:「她(王若琳)直說身上的衣服從去年秋天買回到現在,一次也沒洗過。」這種事我也經常有。

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生活裡或多或少可以見到所謂的瘋子。公司裡便有一位職員時常對著空氣叫罵,習以為常也就見怪不怪,當她對著空氣叫罵時,大家就若無其事的作事。

我其實非常好奇人的精神究竟要遭受到何等的衝擊會全面失控,發瘋的背後肯定大有故事。人的精神說強悍是強悍;說脆弱又是何等的脆弱。我曾經因為極微不足道的原因患上社交恐懼症,卻又能長期對抗孤寂與違逆本我的生活方式帶來的滯鬱。能使人精神全面失守,肯定是絕大的衝擊。

有時候覺得自己確實活在瘋的邊緣,半隻腳踏在瘋的領域裡頭,若再承受個深刻的打擊,似乎就真的要瘋了,但始終沒瘋。我總想瘋者不一定狂,狂是外現的,瘋可能是積蓄的內顯力量,以各種想像不到的方式顯現。心緒大幅的極端跌升 (非心情的起伏,而是就整體的看待事物的出發角度而言)也許是瘋的一種。瘋若摸熟了是可以運用的,卻是雙面刃,既可毀人,也可救人。瘋使人有飛蛾撲火的自覺,什麼都不怕,因為知道最糟的是生命消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