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帶領我們衝破悲劇的黑暗英雄




提著手提包,總是低著頭走路,害怕與人接觸的綺羅;
看見鏡裡的自己會害怕,用玩世不恭的態度保護自己的脆弱的零。
在我心裡,你們比活人還活。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renaissance

即使媽來信上寫到希望我能多寫信給他,然而卻有個非常實際的問題,我要跟她說些什麼才好?長年沒有生活在一起,能說的也就是家人的近況。家人無甚變化,就沒得說,回信時往往頗傷我腦筋,幸好寫東西是我擅長的事情,東拉西扯也就填滿一張信紙了。(非常奇妙的是這樣的能力用在聊天時卻幾乎施展不出來。)

上禮拜又收到媽的來信,他用祈求的語氣扥我去辦遠距離接見,辦完手續後,只消到土城看守所用視訊便可以與她會面,不必舟車勞頓特地到宜蘭一趟,這讓我見識到法務單位原來也是與時俱進的。(以後鄉土劇若有坐牢情節,要考慮一下這點了。)辦完遠距接見後,要回信給我媽,真的是無話可說了,突然想起她之前提過在獄中參加了英文班,我腦中突然浮現前陣子讀藝術史的書籍常出現的字眼“renaissance”。

這個從小常聽見的詞彙,一直到前陣子念藝術史相關書籍才大致弄清其涵義及背景。於是我在信裡教了她這個單字,簡略的描述其涵義,寫完後連自己都覺得荒謬,但本來就是為了填空所寫,也不想多管了。不過一經細想文藝復興的意涵,無論是重新關注人的價值,個性的解放,反對禁欲主義,銜接黑暗的中世紀與近代,總覺得這個字被我牢牢記住不是沒有原因的。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徵兆

房間窗戶面對防火巷,附近鄰居生活的聲音很容易便會傳進房裡來,或者該說襲進房裡來。那種生活的聲音其實滿可愛的,若是在不對的時間聽見,就是一種攻擊。

這個禮拜不知怎麼回事,先是某戶人家連續幾天在早晨六點多大聲且快速的交談,從那聲音聽來,有老婦人,中年男子,有小孩,大概是個三代同堂的家庭,偶爾交雜著家庭式的小爭執。連續幾天被這些快速而巨大的話音擾醒,超越了我忍耐的極限,於是真心的動用了許久不曾動用過的台語髒話,因為不知道到底是哪戶,只好放大音量,整區一起罵,寧殺一萬,不放一人。話才出口,那戶人家馬上沒了聲音,安寧的早晨又從新到來。

不僅如此,凌晨十二點到一點之間,有兩戶人家也把我惹惱了,一家是不斷啼哭的嬰兒,嬰兒不黯事,只好忍耐著。另一家則是間歇不停哭叫的小孩,那聲音推測約莫三.四歲。小孩子奮力哭起來會用叫的,歇斯底里的又哭又叫,間歇傳來的叫聲實在無法讓我忍耐,可惡的是那家人似乎沒有制止的打算,一開始我客氣的用抱怨的方式表達不滿,但那戶人家似乎不以為意,我只好又對著巷子破口罵了幾句,外加髒話,於是安寧又從新到來了。委屈了附近鄰居,真是抱歉。

再把視線轉回房裡放衣櫃的角落,有座五層衣櫃,三.四層為我所用,偏偏那兩層滑軸壞了,無法順利收進去,也拉不出來,我只好把衣物往最下層挪,那是我姐搬出去後空下來的。外婆看到也無可奈何。

這些房裡的事情我不能不將之視為一種徵兆....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20101111

把生活的窘境寫成文字,像重複著相同的主題的變奏曲,曲子會完,文字會盡,苦痛卻書寫不完(不動如泰山)。苦痛是美的來源之ㄧ,痛過的人能鑑賞這種美;對於逸樂的人來說,這種美太庸人自擾。能給我另一種尋常的美嗎?一種逸樂或痛過之人皆能感知的美。好讓我不要成為孤島。

之所以選擇停筆。(好驅散一些來客,太不堪的東西別拿出來見客,若還是時常過來,就是你們自己犯賤。也想過另起爐灶,但畢竟捨不得這裡。)

沉潛一段時間後,我覺得我還是得寫,除了能保有自己的書寫能力,更重要的是能留下思考/生活的軌跡,讓留白的生命看起來不那麼空洞,這是我生命唯一之奉獻….

讀了很多書代表什麼?那絕不僅是睿智或是博學多聞之類等等的正面意涵;那是生命空洞的象徵。

當與我相當年紀的人在太陽下生活著時,我坐在辦公室裡讀書,當與我相當年紀的人與愛人在床上互相愛撫身心的時候,我坐在辦公室裡讀書,培養著沒有時間培養而註定會失敗的愛情。與我相同年紀的人在盡力生活的時候,我在辦公室裡一次次的死在一本接一本的書本裡,然後得到一些學問。

一次K與我玩笑互罵中,無意的說出了我這輩子見過最很毒的詛咒:你的願望只能在小說裡實現。儘管被狠捅一刀,擁有特務血統的我不動聲色,他哪來的念頭說出這種詛咒呢?只有我與K曉得,這種詛咒只有曾經身歷其境的才想得到,並且知道其狠毒。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破曉

昨天和花旦去唱歌,他點了許茹芸的《破曉》,前奏一下,我的思緒立刻被拉回國小那段聽著許茹芸沉溺在憂鬱的時光,唱到一半,花旦卡歌,說太慘了,他國小的時候也是聽著許茹芸憂鬱不已。一個人的生命基調在生命的早期就以聆聽的音樂表現出來。我和花旦如此相似,天生的耽美派,難怪合得來。

最後一首歌是《突然想愛你》,我們輪著唱,唱得很爽,完美的收尾。

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媽媽回信

上次寫信跟我媽出櫃後,好一陣子沒收到她的信,我猜大概她需要一點時間細想。昨天終於收到她的回信,她在信裡頭寫:

初看你來信說不難過是騙人的,但最後我說服了自己,這不是誰的錯,只要你快樂,除卻掙脫不了世俗的羈絆,順遂自己的心意比遵循世俗的倫常更重要。

這些全都是幾經思緒千迴百轉之後得到的結論,不論你的選擇是什麼,媽仍衷心祝福你。


非常慶幸她能夠冷靜接受,這是再好也不過的了。向別人出櫃這件事其實含有一種刺激性在裡頭,像玩格鬥遊戲,越玩越熟練,就會躍躍欲試,想挑戰更難以挑戰的對手。對朋友出櫃的難度就像打遊戲裡的雜兵,沒有難度可言,現在連媽媽大魔王這關也過了,以後不必面對棘手的催婚問題了,落個輕鬆。

來往監獄的信件都要經過審核,她寄來的信常有被人審閱過的鉛筆痕跡,那句“不論你的選擇是什麼,媽仍衷心祝福你”在句首有個鉛筆畫的左括號,句尾有個右括號,像畫重點,看起來滿刺眼的。

審信人還真幸運,有這樣一場不熟的母子人倫好戲可以看。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I love Robert Pattinson



雖然Robert Pattinson瘦高、膚色白皙的外表完全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是看《暮光之城》時並沒有特別迷上他,大概那個吸血鬼的角色不夠有個性,沒迷倒我,倒是我姐非常喜歡他。

《Remember me》上映那陣子看過一則關於他的新聞,說他的性格跟片中角色頗類似,喜歡音樂,對事物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云云,總之大概就是別人口中的怪咖。對他就生出一點好奇心,當時還沒看過《R》片。

最近看了《R》片之後就迷上他了,片裡那個浸染文學與哲學而擅長獨立思考的憂鬱青年非常迷人,這樣的人都是與世界牴觸的,如此一般與世間格格不入的姿態完全把我迷倒了。(一方面他的外表本來就是我喜歡的型。)

接著又看了《Little ashes》,從他接演的片子大概就可以看出他不是個平凡無趣的偶像(演Lorca的演員也很迷人)。除了“I love Robert Pattinson”以外,真的沒有什麼好再多說了。